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济建质安站字〔2015〕26号
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站各科室,各县(市)区(分)站,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暑期、汛期,高温、暴雨、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将给建筑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为切实加强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保持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平稳势态,根据省安委会、省住建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暑期、汛期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期。各工程参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防汛救灾和防暑降温计划,落实各项应急救援措施;及时准确的掌握气象、水情和地质灾害情况的预报;分析查找暑期汛期建筑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各项应对措施;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提前部署,落实岗位责任和人员,做好各类抢险救援和防暑降温物资的准备工作。
二、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全面、细致、深入地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特别加强对以下重大危险源或易发事故环节的隐患排查:
(一)临时设施及围挡。重点检查板房、围挡的防风、防雨安全措施是否可靠,防止发生倒塌事故。
(二)脚手架及模板支架。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搭设,重点对立杆基础排水措施、脚手架剪刀撑及连墙件设置、模板支架剪刀撑及水平杆设置等进行检查。
(三)基坑。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执行,重点检查坡顶挡水及坡底排水措施,并加强对边坡及周边建筑物、管线的变形监测。
(四)施工用电。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执行,重点检查箱体、线路、设备的防雨防潮措施及绝缘、接地、漏电保护等安全保护措施。
(五)起重机械。严格执行安拆告知、第三方检测、使用登记、维护保养等程序,重点对设备基础固定状况及排水措施、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等进行检查,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
(六)防暑降温及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行业应对高温酷暑天气工作的紧急通知》(济建质安监字〔2011〕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认真组织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为一线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提供充足的茶水等防暑降温用品和急救药品;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
三、完善预案,加强暑期汛期值守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强化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暑期汛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大救援物资的储备,并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掌握汛期雨情、水情监测以及气象变化情况,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暑期汛期期间,各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相关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做出应急响应,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
四、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监管
市站各科室、各县(市)、区(分)站要对辖区内各工程参建单位落实暑期汛期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的情况开展监督巡查,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同时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暑降温工作,积极为施工作业人员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和生活环境。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5年7月7日